一年內轉換機關年終獎金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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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一下,

我在 (2)單位任職 醫院_ 契約辦事員 102.06 ~ 104.06.30 加退保日期

(3)單位任職 公所_ 臨時人員 104.07.01 ~ 迄今

那我今年的年終可以算(2)單位任職的年資嗎?

我今天聽我們人事在討論,因為我今天聽到很吃驚,所以上來問,

謝謝。





那我 之前 (1)單位任職 醫院_ 約用人員 100.09 ~ 102.05 加退保日期

(2)單位任職 醫院_ 契約辦事員 102.06 ~ 104.06.30 加退保期間


那我之前在 (2)單位任職的 102.06 到 102.12.31 這年的年終,

不就沒算到 (1)單位任職可銜接的年資....


102年在(2)單位的年終是比例.... ><


請問真的有法條敘述此事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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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12-11
職稱呢 正式、約聘雇、臨時人員 請說清楚
Jack avatarJack2015-12-14
還有 到底是B還是D 可以統一用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