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銀 銀行法一題 - 金融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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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甲提供新台幣1000萬元之資金,利用乙之名義擔任股東,設立丙有限公司,並由乙擔任
董事負責經營。又甲為丁銀行之董事,甲如利用丙有限公司向丁銀行申請借款800萬元,
以供甲自己使用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丁銀行得對丙有限公司辦理無擔保授信
(2)丁銀行僅得對丙公司辦理擔保授信,其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對象
(3)丁銀行對丙有限公司辦理授信時,應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四分之三以上同意
(4)丁銀行對丙有限公司辦理授信時,應以甲及乙為連帶保證人
答案(2)
所以
1.丙公司是丁銀行的利害關係人(按照答案反推)
2.是因為丙公司是甲(丁銀行負責人)投資的公司嗎??
3.但是股東名義是用乙掛名,而且申請借款時沒有證據推定就是甲投資
(因為股東名義是掛乙...)
4.所以甲算是丙公司的股東還是投資人呢?
這樣子甲&丙公司&丁銀行到底成立為利害關係者的原因是什麼呢??
好疑惑阿~~~~
資質愚鈍,請高手解答,謝謝!!
58,59這兩題害得我好慘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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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nnie avatarBennie2014-05-06
借他人名義者亦同
Kelly avatarKelly2014-05-07
銀行法§33-4可以解答你的問題
Steve avatarSteve2014-05-09
人頭公司
Ula avatarUla2014-05-11
人頭目的是為規避利害關係人之規定,故有33-4之規定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4-05-13
看不清楚題目人物間關係很正常,但只要知道背後目的即可
Olga avatarOlga2014-05-14
謝謝兩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