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取樣法 - 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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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行為觀察與紀錄》
裡的觀察法

裡面提到:
事件取樣法的優點:
適用於記錄那些並不經常發生的行為

缺點:最大的缺點,在於不適於研究不經常發生的行為


請問是我的語文理解出問題嗎...
為什麼我覺得這兩個是矛盾的?
我爬過文,可是沒找到類似問題~
可以麻煩幫我解答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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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0-06-30
這兩句話的確是矛盾 但第一句應該解讀為非高頻率如五分
鐘內有20次這種行為 就太經常了
John avatarJohn2010-07-05
事件取樣法適用於不經常發生的行為
Elvira avatarElvira2010-07-08
而時間取樣法的缺點才是不適於研究不經常發生的行為
Hedwig avatarHedwig2010-07-12
不好意思..因為這是書上寫的,我搜尋網路,也寫一樣的話
Zora avatarZora2010-07-12
我覺得應該不會誤植,只是可能有其他解釋?(謝謝各位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