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度發函要求獎勵結果考績拿乙 公務員砲 - 福利

Table of Contents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57205

二度發函要求獎勵結果考績拿乙 公務員砲打宜縣府吞敗

自由時報 2022/06/11 17:5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宜蘭縣一名鄉公所陳姓公務員,2020年間兩度發函縣政府要求
獎勵,沒想到宜蘭縣政府不僅否決了他的要求,還把他2020年的考績打為79分,評列乙等
,影響獎金,氣得他提告要求撤銷,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調閱其年度表現後發現,陳員該
年度並沒有一定要列為甲等的事由,列考乙並無違誤,評議後判陳員敗訴。

陳員為鄉公所主管,2020年間曾兩度發函縣政府要求敘獎,但被人事處否決,而後,鄉長
雖然評列其平時成績為A級,分數分別為90分與87分,但宜蘭縣政府認為他的年度表現未
達甲等,改列為79分,評列乙等,連帶影響其考績獎金。

陳員不滿,興訟砲打宜蘭縣政府,主張自己平時戮力從公、嚴以律己、嚴守分際,不知道
人事處不敘獎的審查過程,況且鄉長已經給了他高分,人事處卻依照人事資料考核事項形
式審查,未考量實際人事業務全貌,改列乙等,不符合公務人員考績法的覈實考核規定,
應予撤銷。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雖然陳員主張戮力從公,但依據獎懲與請假紀錄來看,他並不具
考績法施行細則第4條及考績法第6條所列舉應予甲等的條件;即便鄉長給他90分並加註考
評意見,惟根據「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規定,這只是參考依據,
最終還是要由宜蘭縣政府人事處處長評定。

合議庭表示,人事處長考量陳員的獎懲、平時考核、年度業務績效考核、鄉長考評,及人
事處組編、人力、考訓、福利等4科科長及副處長的考評後,提出擬評送考績會初評,再
經人事處長覆核,評定其2020年年終考績為乙等79分,未出於錯誤的事實認定,亦未有違
反一般公認價值判斷標準或有考量與事件無關情事,程序上無疏漏或不備等情事。

合議庭認為,宜縣府綜合考量陳員所具條件,並不屬應列甲等者,並衡量其平時成績考核
紀錄、獎懲及具體優劣事蹟,據以評定其年終考績為乙等,尚無違誤,日前判他敗訴,仍
可上訴。

--

All Comments

Megan avatarMegan2022-06-09
朕給你的才是你的,不給你的,你不能搶XD
Ursula avatarUrsula2022-06-13
還可以自己發文叫上級機關敘獎喔 真神奇 @@
Zora avatarZora2022-06-09
你怎麼覺得認真可以拿甲?? 我超認真結果他給我兩個
乙 79*2 認真和考績沒關係ㄉ
Poppy avatarPoppy2022-06-13
人事主任喔!嘖嘖!
Lucy avatarLucy2022-06-09
發的是獎懲建議函吧
Doris avatarDoris2022-06-13
有功+會做人(或狗腿)比較重要
Faithe avatarFaithe2022-06-09
認真跟考績沒關係,拚死拚活輸給一個待退的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2-06-13
鄉長不想得罪人事很正常吧
Leila avatarLeila2022-06-09
這種法院好像都會尊重機關。不太會推翻
Mary avatarMary2022-06-13
自己發函XD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2-06-09
為什麼可以發文 自己寫公文 自己決行嗎
Zanna avatarZanna2022-06-13
一般民眾也可以發函給機關啊
Donna avatarDonna2022-06-09
人民申請案件本身就是一種函喔!
承辦代理主管,簡單的文可以自己發自己發,負責就行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2-06-13
這可能是當事人以個人名義作的陳情函或建議函給機關
,只是機關會不會實際照作又是一回事,不過當事人或
許是因梁靜茹給了勇氣而認爲自己可以主張權利而試試
看吧?從行政判決敗訴知道不可行、但他至少試過了
John avatarJohn2022-06-09
這人是腦袋有洞嗎?為了有名無實的敘獎來跟跟錢有關的考
績對賭?可以想像他的部署會有多可憐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2-06-13
"他是一條鞭的人事主管啊"
人事室直接報人事處的,有自己的章吧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2-06-09
看就知道人事主管 所屬機關構太多 人事首長是會參考服
務單位首長的想法 但只是參考 人事也有比例及首長想給
的人 我覺得應該不至於為了兩次發函就打乙 不過去復審
考績就不黑也難吧 作人事其實更懂所謂考績是怎麼回事
祝他日後順利囉
Liam avatarLiam2022-06-13
南O鄉公所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0 年度訴字第 1073 號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2-06-09
主人要你吃屎,也只能說謝主隆恩
Emily avatarEmily2022-06-13
判斷餘地,高度屬人性,除非程序違法,不然行政爭訟很難
Delia avatarDelia2022-06-09
愈爭取愈拿不到啊 傻傻的
Yedda avatarYedda2022-06-13
猜大概連三鴨吧
Yedda avatarYedda2022-06-09
這是什麼騷操作?
Kyle avatarKyle2022-06-13
可憐哪 偏鄉人事就輪流吃乙啦
Dinah avatarDinah2022-06-09
正常啦,我還看過有人被打乙去告主管的,真的奇葩
Mia avatarMia2022-06-13
在公家上班真的什麼奇人妙事都有,在私企早滾蛋了
Megan avatarMegan2022-06-09
看標題以為是府函要求給敘獎…
Harry avatarHarry2022-06-13
被打丙等再來說話,乙等就這麼哭天喊地是以為會吵的小
孩有糖吃嗎?
Leila avatarLeila2022-06-09
北七,長官不愛你,作死都是乙,虧他都當主管了還不懂
Andy avatarAndy2022-06-13
主管不是保甲嗎 何苦發函自爆
Damian avatarDamian2022-06-09
誰在給你長官保甲??? 樓上還沒睡醒嗎???
Olivia avatarOlivia2022-06-13
這個人是人主風的? 不然考鷄關縣府屁事?
Rae avatarRae2022-06-09
公所員工除了一條鞭外 應由鄉鎮長做最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