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另外一個問題請教,
請問一下,
刊"事求人"有沒有"預估缺"的概念?
也就是說,
假設一個單位確定 7/1 會走掉一個人(退休 or 同意商調等等)
現在能不能刊事求人(註明:7月以後的缺)?
會有這個疑惑的原因在於,
一直有人跟我講不行, 一定要缺出來了才能刊,
如果這是真的話, 那不是很詭異嘛?
因為你等到人走後才能刊, 要等人家來面試, 然後再等對方答覆某年某
月某日同意過調, 來回至少1個月以上(衰一點甚至可能三個月)
這樣不是造成業務交接的困擾---至少三個月要找人share掉工作?
如果現在就可以刊,註明7/1日以後上班,
不只調人的機關可以無縫接軌, 被調的機關也有作業時間, 看是要報這次高普增列
(額)or 利用這二個月快點也是刊事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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