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張貼的"104年起考試錄取人員".....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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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張貼的"104年起考試錄取人員"....公告
說明了:
1.受訓期間不計休假年資
2.隔年(105年)起休假依104年年資比例給假...

我去問了人事...他說也要問問看~

Q1:想請問...這是只針對初任公務人員的人嗎?
Q2:例如甲:原96年地特四等考取,97年3月初任公職至今目前年假14天~
(甲104年1/1起有21天)
假設甲後於103年地特三等錄取,104年3月至新單位報到...
那他104年當年的假是[x]天
那他105年當年的假是[y]天
那他106年當年的假是[z]天

請問xyz分別是?天
感謝先進賜教~T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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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Eartha2014-09-13
應103年起考試分發人員不能加公保及退撫的令,有特別函
釋過若為可視同調任的話是可以繼續加公保及退撫的。
Ingrid avatarIngrid2014-09-15
至於這個104起考試錄取不得採計休假年資是否像公保及退
撫一樣,可能要再等銓敘部解釋了。
Lily avatarLily2014-09-18
實在受不了銓敘部 修法漏洞百出 修到自相矛盾也真厲害
Hardy avatarHardy2014-09-22
回原PO 銓敘部的意思訓練期間你就不是公務人員就對了!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4-09-27
至於"視同商調"、"留職停薪參訓"等一大堆問題 還有得吵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4-09-28
休假不歸銓敘部管歐....是人總處那邊.....
Eartha avatarEartha2014-10-02
不過若有公文下來不採計訓練的休假年資,那應該是GG 了
所以,最尷尬的應該是綁約未滿的人員
George avatarGeorge2014-10-05
因為年資確實會被打斷掉,連解釋空間都沒有了....
以前綁約人員考上新的,即使無法任用,但訓練期間有計
Ina avatarIna2014-10-08
年資(公保/退撫),所以可能得以採計休假年資不中斷認定
現在就直接一刀劃開,那二~四個月訓練階段不給了年資了
Oscar avatarOscar2014-10-10
勢必這一塊又得再解釋,甚至可能要往上陳報?
Elma avatarElma2014-10-11
甚至要循保障法去做申訴吧...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4-10-13
m大…目前綁約人員考上是無法採計公保及退撫的,但有採
計休假。
Yedda avatarYedda2014-10-15
我是指103後的啦…您說的應該是103前?
Jacob avatarJacob2014-10-17
休假解釋權在人總處,各種年資採計本就有不同
Quanna avatarQuanna2014-10-21
若人總說不占缺不能任用的原現職,離到銜接可採計,ok 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