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休假的算法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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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在大家為國旅卡吵得沸沸揚揚的時候發請益文....
但不休假加班費天數的計算真的讓我很混亂啊@@
因為剛接這差勤業務,許多方面都不熟
所以想請教板上的人事先進:

A同仁105年有28日休假,已休25日
照平常算法可領3日不休假加班費及11日超過強制休假天數的補助費

但A同仁去年有保留3天休假
假設這3日不繼續保留
那A同仁今年的不休假加班費及休假補助費各是幾天?

我的想法是這樣:

因保留的3天不繼續保留,所以將3天扣在已休天數內

已休25天-3天=22天(等於今年的假只用到22天)
總休假28天-已休22天=6天【不休假加班費】

已休是22天,超過14天強制天數為8天(22-14=8)


所以總結A同仁可領:
6日不休假加班飛及8日休假補助費

請問這樣的計算方式是對的嗎??
請各位人事先進幫忙解惑,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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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oah avatarNoah2016-12-25
若沒記錯,保留休假只有休或不休的問題,沒有錢的
問題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12-29
有規定保留的不能給未休假加班費
Enid avatarEnid2017-01-01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1點
規定的
Andrew avatarAndrew2017-01-02
我的理解是強制休假14天後,休的部分應該先用保留去扣
Jacky avatarJacky2017-01-05
我的意思是你的算法是對的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01-07
已休25-強休14=11-保留3=今年多休8(休補費)-非強14=-6
Donna avatarDonna2017-01-09
我們的算法只是理解上的問題吧,我自己覺得QQ
不然看看有無高手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