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所的法制加給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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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在公所任法制課員,本來是領表一

但以前認識的同事上週聚餐時告訴我去年8月表五有修正像下面這樣:

http://ppt.cc/pCkf

與我的資格相符(法律系畢、法制職系及法制與訴願業務)

而原本一直兼任調解秘書的人不久之前換成另一個人

換上來的人雖然是正職,但不是相關系所畢業或以法制職系任用

所以沒有跟前面一個一樣領法制加給

問過人事是說當初考量業務量,所以報市府核定時是給調解秘書

但是現在如果調解秘書無法領取,是不是可以請求人事重新核定呢@@

或是說這種核定僅限一次,之後無法再做調整呢?

在這邊先謝謝各位的回答<(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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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Wallis avatarWallis2014-05-21
事情你做 錢別人領!
Olive avatarOlive2014-05-23
你得先確定在公所編制表是法制缺??
Lydia avatarLydia2014-05-23
公所應該只有調解會秘書才是法制缺吧!
Carol avatarCarol2014-05-25
我記得公所調解秘書是法制缺呀 專業加給多5千說
Belly avatarBelly2014-05-29
非法制單位僅能一人支領法制加給,應可重新核定!
Jacky avatarJacky2014-06-02
服刑期滿趕快調中央吧 法制的中央各單位都很缺 雖忙但好升官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4-06-02
涉及組織編修,待遇調整。這不是人事能決定的 請向首長反映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4-06-05
自己跟首長說: 這法制加給沒人領,很浪費 就讓我領吧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4-06-09
首長同意了。就可上簽並會辦人事,請人事重新報核市府
Tracy avatarTracy2014-06-13
感謝樓上前輩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