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共同供應契約問題請教 - 公職Kristin · 2014-05-2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已經簽奉首長購買供約上產品 打給廠商後 發現自己簽辦中有一項 廠商並沒有在供約上提供 約一萬多,但是廠商可以一起提供來賣 其他項總額50幾萬 這樣可以嗎 -- 公職All CommentsNoah2014-05-28加簽?敘明廠商同意以共契價格供應......Joseph2014-06-01謝謝 看來是要在加個簽Quintina2014-06-03其他項總額50幾萬? 額外項不能超過10萬吧? 是打錯?Anonymous2014-06-0450幾萬都是供約上廠商有的,一萬多那件廠商沒有Joseph2014-06-09不然凹廠商更低價錢賣如何???Daph Bay2014-06-10列額外項?George2014-06-10額外項不能超過10萬,要用採購法再去買~Related Posts請問為什麼台鐵員工沒有生育津貼?採購規範訂定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約僱+ 初任公職人員年假的計算想請問各位先進,有關公務員降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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