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迴避 - 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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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接觸到一個保護性機構

是屬於理事長沒有社工專業 但是很熱心才創立機構的一個人

後來找了一位有進修社工專業並在其他保護型機構服務過的來當總幹事

到這邊都還很正常

但是後來這位總幹事與原班人馬不和 原班人馬全體辭職

(工作本來就是這樣 這我覺得也還好)

但是後來過了一年 我再接觸到的時候 發現他把他的親戚找進來做

這樣是不是有點不太恰當? 畢竟該親戚以前的工作跟社會服務無關

但是因為創立者不管事 把機構權力都交給總幹事

我也不好說什麼

這樣到底是好還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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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4-02-21
當然用自家人我也會覺得怪怪的,但是換做你是總幹事,
你會!?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以這是我的想法
Eden avatarEden2014-02-22
根據我的經驗..很多機構都喜歡這樣搞..裡面一堆自己人
Sarah avatarSarah2014-02-25
人團法只有限制理監事的親戚關係,工作者沒有,不過重點還是
做事的那些人,有沒有持續學習成長,讓會務跟服務正常運作,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4-02-25
是為了公共利益與公共事務,還是想幹麻就幹麻,缺乏倫理責信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4-03-01
如果能把服務做好,是不是自己人不是重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