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訪是具公差或公假性質?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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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詢問各位前輩

有關到外地參訪(可能是參訪對方機構或是設備、環境等等)

這種事由

到底是算公差?或是公假?

因為我個人認為它傾向具有觀摩、研習(類似研討)的性質

所以覺得應該是公假

但同仁則認為他是出差到外地去 所以應該是公差


因為法規上並未點明參訪他究竟是屬於哪一項~

所以對於這個我始終覺得很模糊@@~


因此上來詢問各位前輩~

希望可以給我一些建議!!

真心感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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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Wallis avatarWallis2013-09-25
依主計室規定...
Olivia avatarOlivia2013-09-26
其實這真的是人事的權責!! 只是主計意見會比較多XD
Madame avatarMadame2013-09-26
我們這邊算公假~
Ula avatarUla2013-10-01
公假+1
Daniel avatarDaniel2013-10-03
公差:係由機關指派執行一定任務者或代表機關出席各項會議
John avatarJohn2013-10-05
假別判斷是人事沒錯,如果這個"參訪"是機關指派同仁必須參
加的,那我個人會傾向認定為公差(同仁不想去,是硬被叫去)
如果是自由報名參加,類似研習性質,那就是以公假認定
Noah avatarNoah2013-10-08
出差算上班性質 只是地點不同 假則不算上班
Tom avatarTom2013-10-10
公差能報錢 公假不能報錢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10-13
公假加註具出差性質也能領差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