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抱怨文,很多人都說當消眷就是要獨立,我自認算是很獨立了,
但還是不免要發一下牢騷。
下午上班前接到閃光電話,他說他接到局的指示,月底要去潛水訓練。
""潛水訓練"?我怎麼記得你去年已經去過了阿?"我說。
其實我當下是非常不想讓閃光去受這個訓練,不過這種事情,不是我說了就算的。
閃光說:因為別的分隊人手不夠了,所以才又叫我去,而且,
這次的潛水訓是更進階的那種,不是去年那種。
因為我個人一直非常哀怨,尤其是這個訓練整個很大方的打斷我們兩個排好的假期!
(我們遠距,閃光一個月排假回來一次)
因此閃光還特別告訴我:這次的潛水訓練,沒有受過open的不可能去參加。(言下之意,
就是非去不可了...)
我很疑惑,北海有這麼多分隊,這麼多猛男,為什麼救助訓也好、潛水訓也好、
龍舟訓也好,總是可以點到我的閃光?(我沒有要閃大家的意思!)
或許是我不懂吧,但我一直覺的,整個分隊有這麼多警消,每年北海又辦這麼多訓練,
可是閃光分隊裡面有救助牌的只有兩根手指,消防局發的水牌也只有一張,那其他人呢?
並不是不體恤這些警消的工作辛苦,我只是更好奇這些訓練背後人選的選擇依據到底是?
ps我只是單純抒發我的想法,如有錯誤敬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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