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實摘要
本團體為祭祀公業法人
管理人將職務委託代理人
代理人藉職務之便侵吞公款
目前代理人已被被判刑(一審)
本團體要向代理人提起民事求償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台中
2-事實發生地:台中
三、諮詢費:無
四、預算區間:總預算15萬以內(希望可以拆算費用,如沒有求償實益,便於結算律師費)
五、委任事項:
1.閱卷調查代理人的財產(代理人的財產已被檢方扣押)
2.發存證信函
3.出庭
4.協商
5.可能還有其他?
六、案件進度:未起訴
七、開會時間:上班時間,晚上跟假日 皆可
--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