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崔媽媽基金會誠徵社工員 - 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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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媽媽基金會
誠徵 社工員
職務名稱:弱勢居住扶助社工員
職務性質:專職
需求人數:1人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13:00~21:30
工作內容
弱勢社工進行案主租屋、搬家服務及個案管理
崔媽媽「弱勢居住扶助」專案企劃及執行
租屋法律講座與其他崔媽媽機構之行政工作
資格需求
男女不拘
限社工相關科畢
無經驗可
有服務之熱忱、耐心、同理心
具備一般中文輸入能力,熟word及Excel 操作尤佳
具汽機車駕照佳
工作待遇:月薪制 試用期間三個月 22000起
福  利:享勞健保、年假、週休二日,有特休、補休制度
E-mail:[email protected]
工作地點: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69巷2-3號2樓
聯絡人:「崔媽媽基金會」租屋服務部門,馮小姐
傳真號碼:(02)2368-3073 (02)2368-3073
應徵方式:不受理親洽,意者請備履歷/自傳,以郵寄/傳真/E-mail至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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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ydia avatarLydia2011-02-25
2萬2起,那1元起這樣也算有寫薪水嗎?
Jack avatarJack2011-02-27
老實和你說 以社工來講錢真的太少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1-02-28
實在不想推...兩萬二 你請的是打雜助理吧? 社工兩萬二..
Megan avatarMegan2011-03-02
回應一下mila: 寫"1元起"違反勞基法,我會刪
Ursula avatarUrsula2011-03-06
薪水低於一般...只能讓板友自行斟酌了
Delia avatarDelia2011-03-06
我只是覺得有點敷衍,1元起若會違反,那10萬元以內也合理?
Xanthe avatarXanthe2011-03-09
10萬元以內當然不行,包括了低於17880會違法。
Sarah avatarSarah2011-03-10
弱勢服務弱勢
Ingrid avatarIngrid2011-03-13
正常來說 應該是連試用期薪水都不能減的
Cara avatarCara2011-03-15
22000我還不如去7-11還準時下班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1-03-16
遇到高竿的HR,可以合法的減適用期的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