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考慮趁著還年輕念個研究所 因無在職班要請假才能去
查了一下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及其施行細則 規定
經機關任定與業務有關且經同意 可以申請公假或補助部分經費
可是目前於臺南市服務 市府有另外的規定--
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獎勵公務人員進修實施要點
http://ppt.cc/X,0c
期中第五點 申請進修人員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進修,且評核分數達七十分以上者,
其進修給假或補助費數額如下:
......
簡而言之 需滿足下面這張表70分以上才能申請
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申請進修補助評量標準表
http://ppt.cc/pGn7 (p.2)
這張表 考績占(25分) 獎懲(15分) 平日工作表現(50分)
模範公務人員或傑出貢獻人員(10分)
感覺這個標準對新人來說很嚴格
表現很好的話 全年考績連續四年甲才勉強有機會 普通人五年都不見得有機會
通常一般人會想趁著年輕 還有空閒時間 再充實自己
不然離開學校5,6年甚至以上求學意願會減少很多
不知道為什麼台南市為什麼訂了這個 名為獎勵 實為限制 的進修實施要點
為了省事? 還是減少人事費的支出? 每年申請的人應該也不很多
何況除了教師外 念完研究所也不會加薪
教師的考績沒有甲等比例限制 而且有很多師大或教育大學寒暑假的在職專班可以選擇
要靠這個規定來限制教師進修 成效也是有限
查了中央其他直轄市的相關規定 只有台南市對於公務人員進修資格有額外的限制
行政院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110031
臺北市
http://www.dop.taipei.gov.tw/ct.asp?xItem=61146&CtNode=6095&mp=113001
新北市
http://ppt.cc/mL;b
臺中市
http://ppt.cc/Ikhv
臺南市
http://www.tainan.gov.tw/labor/download.asp?nsub=B0A400
高雄市
http://ppt.cc/,!yy
桃園縣
http://ppt.cc/YyeO
不知道台南市這個規定有沒有違法的問題?
如果真要等年資到 資格符合再申請
調到其它機關再申請說不定比較快 0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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