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絕還被通知失約?! - 福利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NTUSTNash (台科納什)》之銘言:
: 1. 口頭OFFER本來就沒有用,這大家都有共識,所以這算白紙黑字的約定?
: 2. 原po講話的技巧有問題,這我想大家不能反對
: 3. 片面之詞上,原po打電話去是想延期,並沒有說不報到,這算失約?
: 4. 原po想要靠杯的點是HR直接叫他不要來並且黑他,
: 就片面之詞上,他們應該也有共識不去了,那HR憑什麼說他失約??
: 5. 原PO沒有拿到紙本offer,沒有簽名報到,即使是口頭offer他也沒有說拒絕,
: 不管理由是什麼,他只是打電話想延期,所以這叫失約??
: 6. HR還特地花時間上奴隸銀行去弄人,時間真多,X隆電子人資真爽
: 以下開放HR與找不到重點,一直跳針原PO講話技巧有問題的護航
: 連重點都不會抓的就不要來了。

那個,不好意思我要糾正您一下,依據我國民法的規定,不論是口頭或紙本offer都是有
效的,差別只在證明力而已,不要搞錯了。

依據我國民法的規定,除了法律強制規定或是當事人約定需要式行為者,否則依民法第15
3
條1項的規定,只要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者,不論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原po既然與人資就薪資內容及福利條件都已談定,依民法153條第2項之規定,即可被認定
雙方於必要之點已為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推定成立,更何況原po還跟人資講要延後到職
,更有很大的機會被認定有勞動契約成立之意思表示,將來如果真的打官司,很有可能會
敗訴。

如果你對法律不瞭解,可以去請教律師或各縣市政府的勞工局,不要用自己想當然耳的觀
念去理解,不然到時候吃虧的可是你自己。

--

All Comments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05-21
公司要放鳥你 那怕發了OFFER都能跟你打官司 但是求職者呢?
勞方資方從來就不是在同個天平上 就算民法有規定也是一樣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6-05-23
有效的?是法院要用人 還是公司要用人?每個被放鳥的求職者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05-27
都要為了被放鳥去打官司嗎?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05-27
法院也說殺女童不用判死 那就一定是公平正義?
Doris avatarDoris2016-05-30
可在面試過程錄音,手機通話也設定錄音當佐證
Sarah avatarSarah2016-06-02
貼的真好 版上那些被放鳥的 都是他們不願意打官司爭取
Yuri avatarYuri2016-06-05
如果一個國家的求職者 連有了口頭或紙本offer都還要打官司
Bennie avatarBennie2016-06-10
爭取 那只顯得勞方悲哀 更顯得法律是保護有資源的人
Delia avatarDelia2016-06-14
你貼得越多 只會彰顯出台灣有些公司都是比爛的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6-06-14
我知道啊 所以您夠專業 全台灣被放鳥的你都要幫忙打官司?
Olive avatarOlive2016-06-19
打了官司 結果害人家上了新聞 你要負責?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6-24
我只想說 不要你以為很簡單很理所當然的事 對別人來說 未
Mason avatarMason2016-06-27
必是這樣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06-28
你每天都要應付勞工委任的法扶律師索賠 那你更應該清楚勞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07-03
方的弱勢 而不是上來說 打官司就可以了 這種不食人間煙火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07-05
的話
公司發了OFFER要反悔有的是法務打官司 勞工還要找法扶
Irma avatarIrma2016-07-09
你怎會認為民法有規定 就等於公司就一定會遵守?
有時間問我哪位 不如多幫版上被放鳥的人
Iris avatarIris2016-07-11
你的工作是打官司 但是勞工不是 大多數人只想好好工作 而
Yedda avatarYedda2016-07-11
不是被放鳥後來打什麼官司 與其事後打官司不如好好糾糾放
Edwina avatarEdwina2016-07-12
鳥的風氣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07-15
我只想跟你說 一個很基本的權利 卻要搞到上法院才能有
Hedwig avatarHedwig2016-07-17
是誰的問題?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6-07-19
沒那麼多勞工喜歡上法院的 當然你是律師 你不同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6-07-20
你越是強調口頭的offer就是有法律效力 只顯得勞工弱勢而已
Selena avatarSelena2016-07-25
你講了這麼多還是沒改變 一個基本的權利卻要上法院才能有
Ida avatarIda2016-07-30
的事實
Edwina avatarEdwina2016-08-02
要是offer這麼有效力 哪會一堆被放鳥的 還是這效力只存於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08-05
法院?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08-07
勞方/法扶要團結向無良企業鬥爭,噓認真分享的人沒意義吧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08-08
幫資方說話的是閣下啊 連基本的權利都要上法院才能有
Carol avatarCarol2016-08-09
怎麼看都是勞方吃虧啊 你是這方面的專業 會不懂資方想法?
Hedda avatarHedda2016-08-12
to hsu大 他是很認真沒錯 但是把基本權利講的要上法院才有
Kumar avatarKumar2016-08-16
怎麼看都是在俵勞方而已
Lily avatarLily2016-08-17
資方寧可面對風險面對勞方的索賠 就是要放鳥 不就是吃定政
David avatarDavid2016-08-19
府不想插手管 跟勞方不想上法院的心態
George avatarGeorge2016-08-21
你根本就不清楚勞方要的不是事後這些麻煩的補救措施
而是一開始勞資雙方就要有所謂的誠信 不是想放鳥就放鳥
Ursula avatarUrsula2016-08-21
所以你要我貼那些被罰公司的新聞嗎? 對那些擺明就是要違法
的 你說的這些根本沒用 了?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08-24
政府介入但公司沒改善 請問是政府無能還是假介入?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08-29
辛苦你了 打這麼多只更證明勞方要基本權利 是多麼的困難
Joseph avatarJoseph2016-08-29
如果一開始 資方就守法 不就沒這麼多事了?可能你工作量也
會變少
David avatarDavid2016-09-03
在台灣 要資方一開始就守法就這麼困難嗎?非得上法院要基本
Steve avatarSteve2016-09-04
權益?
Hazel avatarHazel2016-09-08
你就繼續搬法條吧 如果你的法條真的這麼有用 哪會這麼多
不守法的公司
Joseph avatarJoseph2016-09-10
只有被打臉的人 才會在意被打臉跟轉生氣 如果你是真的為
勞工想的話
Lauren avatarLauren2016-09-12
你理工科畢業? 那那些放鳥的公司 該做何解?都打官司?
Rae avatarRae2016-09-17
口頭offer倒底有沒有法律效力 有效力 不等於公司要遵守
不遵守 那有法律效力又如何?就像勞基法一樣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09-18
你什麼學校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 那那些放鳥的公司 何解?
Lydia avatarLydia2016-09-22
你糾結法律有沒有效力 卻沒想到人家公司根本不管你 罰會痛
嗎?如果不會 那法律效力只是拿來嚇唬人的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09-23
一直以來就不是法律效力的問題 是公司守不守法問題
Agatha avatarAgatha2016-09-28
公司寧可被罰也不守法 這樣的法律效力不是很可笑嗎???
Megan avatarMegan2016-09-30
像你這樣的高材生 也解決不了台灣資方不守法的問題 台灣勞
動環境堪慮啊
Edwina avatarEdwina2016-10-03
口頭offer有沒有效 跟守不守法有關係啊 他不守法 勞工要爭
有效 不就得上法院?你以為每個人都想為了工作上法院嗎?
Hedda avatarHedda2016-10-04
一開始讓勞資方守法不就得了 何苦後面走法院
閣下都這麼喜歡上法院的嗎??
Zora avatarZora2016-10-07
如果像你這樣的高材生也只能事後說上法院 那就這樣吧
Eartha avatarEartha2016-10-07
所以你還在??我都說了 offer有沒有效 看公司認不認跟上不
上院 很難理解嗎?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10-08
這叫很嚴重??你是特別說來讓大家笑的?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6-10-09
法律只讓資方付出原本資方該付的 叫後果很嚴重??你一定在
開玩笑
David avatarDavid2016-10-12
我伸臉給你打 讓大家看看所謂律師的見解 拋磚引玉啊~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6-10-14
X1了先補血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10-15
有些事是社會整體平均素質的問題,大概只能一代代來提升
Liam avatarLiam2016-10-16
從希羅奴隸制/中古莊園制/到現代聘僱方式,是有在改善的
就個人而言搞抗爭多半是虧的,但對整體社會確有長遠助益
Enid avatarEnid2016-10-19
我說你也真奇怪 我被你打臉 你也不用修我推文吧?
Irma avatarIrma2016-10-24
如果你認為資方付出原本資方該付的 叫做很嚴重 那我們對很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10-28
嚴重的看法 有很大落差
Damian avatarDamian2016-10-31
你只是說明 法律效力是要是法院爭取的 沒打官司就GG
Robert avatarRobert2016-11-04
像這樣的案例卻沒打官司 不知多少 難道你鼓勵勞工打官司?
這一點就能說明 口頭OFFER沒你說得這樣 有效
Olive avatarOlive2016-11-08
要上法院爭的 才有效 那這法律 可笑可笑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6-11-12
正常人本來就不會因為被放鳥去打官司 可不像公司養了法
Eden avatarEden2016-11-16
Sarah avatarSarah2016-11-18
你一點都不了解平民百姓的想法 動不動就打官司?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11-18
他是律師啊 打官司是工作 但勞工不是啊
Eartha avatarEartha2016-11-22
堅持你所謂的法律效力 然後多看看法院外的世界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11-24
可以請問閣下 為什麼要刪我推文??? 那個判決連結呢??
Elvira avatarElvira2016-11-27
我想讓更多人知道 所謂判決後很嚴重的後果是什麼 好嗎
Lily avatarLily2016-11-28
所以現在是討論台灣還是國外??你好意思要勞工去爭取原本就
應該屬於他們的東西???
Jacob avatarJacob2016-12-02
你的說法好像資方說 你要去法院爭取喔 不然就沒了
Eden avatarEden2016-12-07
幫補血
Damian avatarDamian2016-12-12
我覺得秀才遇到兵了...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12-14
為什麼一開始就應該要有的東西要上法院爭取?勞方這麼慘?
Jacky avatarJacky2016-12-15
我從來就沒說 法治國家就沒有法律糾紛無需上法院的 只是對
於這種很基本一開始就該有的東西權益 還要上法院爭 覺得很
XX而已
Bennie avatarBennie2016-12-18
嗯,其實台灣以往遇事不打官司、私下和解才是不正常的~
契約、公證等概念在西方大約中古晚期就已經出現了~
西方能發展到現在是經歷了無數次戰爭/革命的成果,
Steve avatarSteve2016-12-23
有些東西確實要用血和鐵才能爭取到的,唉~
Ingrid avatarIngrid2016-12-27
如果這種很基本的東西都還要上法院爭取 難怪律師會有工作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6-12-30
現在看來很基本的東西可能是用很多前人的鮮血才換來的…
Jake avatarJake2017-01-01
現在看來很基本的東西還是得上法院才爭的到
Linda avatarLinda2017-01-06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Connor avatarConnor2017-01-08
還告勒 人資自己提出撤掉offer 原PO也同意 阿不就合意解約
問題是後面的事吧?人資後面還回去弄原PO 吃飽太閒?
Hedy avatarHedy2017-01-09
如果一開始人資就不願意談判 說好哪天報到就是哪天 原PO一
Ina avatarIna2017-01-12
定要來 那再來說告不告的吧?阿自己主動解約 是要告啥洨啦
George avatarGeorge2017-01-13
居然扯這個.... 好阿 那一開始其實原PO根本就沒拿到offer
Ina avatarIna2017-01-17
好了 都是HR自己亂扯的 不然為何死不肯發紙本offer?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7-01-18
那這更糟了 打從一開始就沒有合約了 還黑人 ㄎㄎ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1-20
反正HR只是跑腿 啥權力都沒阿 是吧 全都HR自己幻想原PO有錄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01-25
取喔~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01-28
舉證問題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02-01
還有機會成本
Regina avatarRegina2017-02-02
對阿我很短阿 我就信了你說的阿 反正以後沒紙本 就都當傳話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02-04
人自己空口亂講 除非傳話人就老闆 OK的阿
Wallis avatarWallis2017-02-08
怎麼不信邪?我信阿 超信的 呵呵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02-12
還是說使者傳話口頭給offer有效 使者傳話口頭撤offer不要信
還是你說了算?好八都給你啦
Agatha avatarAgatha2017-02-15
幫補血...
Ursula avatarUrsula2017-02-19
想要問問,如果是當面或電話offer,沒有紙本offer,對方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02-20
公司晃點自己時,在法院時該怎樣舉證?
Iris avatarIris2017-02-24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02-28
口頭舉證困難。光是這點就輸了
Doris avatarDoris2017-03-01
幫補血,版上一堆人資?還是某些勞方都被洗腦?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7-03-04
感覺關於個人應徵口頭offer舉證的部分蠻困難的,人證的
Bennie avatarBennie2017-03-08
部分不像工讀生有同事可以互相作證,錄音的話好像又必須
Donna avatarDonna2017-03-11
先告知對方說我有在錄音,對方可能會因為錄音而不爽(?)
Una avatarUna2017-03-16
好奇那些沒做錄音、又沒人證的案例,實務上會如何處理?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3-17
還是建議一開始就提醒對方說我要錄音來做自保?
Ina avatarIna2017-03-21
聖光術!!! 這篇真該m起來
Kelly avatarKelly2017-03-23
幫補,這邏輯真是好笑 XD
Jake avatarJake2017-03-24
朝聖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