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所得稅拿回台灣扣抵 - 大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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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小弟最近遇到了一個難題, 最近時逢台灣的報稅季節, 在上一 家公司工作時, 公司會
代為辦好小弟在大陸所繳的所得稅公證事宜(公證費用要自付), 然而在換了新東家後,
這一切的一切就......什麼都沒有了(公司只給了一個繳稅明細, 要繳稅證明的話要自己
拿台胞證去地稅局申請, 然後再去公證, 由公證單位寄到海基會海協會去, 聽起來好像是
這樣做的), 在拜了谷歌及百度大神再加上爬了版上的文之後, 並沒有一個清楚的脈絡可
循), 不知有無大大有實戰經驗可以分享的? 還有, 不知道有沒有大大知道山東濰坊的
公證處是有提供此類服務呢? (小弟有打過電話去問, 不過..... 接聽人員口音太重,
小弟有聽沒有懂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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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4-05-27
就是這樣的流程,而且你得跟公證處的人好好溝通與拜託
Kumar avatarKumar2014-06-01
我是覺得自然人憑證沒列出的所得就不用繳稅了
反正沒列出的代表國稅局查不到的
Carol avatarCarol2014-06-06
SORRY我看錯了,你是大陸繳交的所得要拿回台灣扣抵
Daniel avatarDaniel2014-06-08
是大陸繳交的所得要拿回台灣申報
基本上大陸稅重,台灣稅清,但大陸多繳的台灣不能少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