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契約人員,10月份的時候請了婚假去度蜜月
12月的時候發現我的薪資被扣了一條事病假
打電話去某單位詢問,他們的回覆是:
因為我請了婚假,請假的這段期間我的工作會轉嫁到其他人身上
所以扣了我的工作獎金,會分給單位內的成員
至於扣錢的名目,他們的解釋是---婚假是屬於事假的一部分
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唉... 甚麼爛地方
請婚假不能補助就算了,竟然還要被扣錢
我們契約人員的本俸很低,加上工作獎金的月薪還比研究助理少一些些
月新+年終+國民旅遊卡的錢,年新還是比研究助理低
還不如當初繼續當研究助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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