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延長請益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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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務員好友今年六月登記結婚了,查過法規,婚假可於三個月內,分次請畢。不過她發現婚假到期前無法請完婚假,現在想到可以上簽延長婚假,延長到一年內請完,可是已經先登記了,還來得及上簽呈嗎?還是主管願意簽核即可呢?

先謝謝大家幫忙解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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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07-05
法規上並無規定需於登記前核准延長至一年
Kelly avatarKelly2018-07-08
小弟去年結婚,登記後才報告也是可以的。但規定是「登記前十
天起,三個月內請完。」如果超過才上簽,應該就不用玩了。
我那時是留了一個月多一點的緩衝期。
Queena avatarQueena2018-07-11
沒有結婚的就浪費了嗎
James avatarJames2018-07-12
請先看法規要件...."特殊事由"..........
記得寫出這個......而且.....本篇並未寫明 無法請完原因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8-07-15
是因為有其他假還忙著花,還是怎樣,這就看機關跟當事人
雙方的 看法是否有共識...
至於那個登記日前10天,那是指你可以"預支"
Gary avatarGary2018-07-16
只是....要是10天婚假請完,然後突然原因不嫁了??:D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8-07-17
「特殊事由」應該還好(我是只寫業務繁忙)。「分次請」可
能比較麻煩,我是直接一次請完,婚假都用在蜜月。
Lucy avatarLucy2018-07-17
應該機關首長同意就一切好說,我當初也是寫生涯規劃
也簽准了
Adele avatarAdele2018-07-19
以前是結婚完一個月請完...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8-07-19
我也是登記完才上簽延長 就寫一下預計要辦什麼公事 ex幾
月要忙考核 幾月又什麼活動 所以公忙暫無法休假 請求准予
延長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8-07-21
特殊事由 ,隨意寫個原因都算特殊事由 ,沒有原因的話 ,
當然就三個月內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