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婚假延長請益 - 公職Lydia · 2018-07-0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我的公務員好友今年六月登記結婚了,查過法規,婚假可於三個月內,分次請畢。不過她發現婚假到期前無法請完婚假,現在想到可以上簽延長婚假,延長到一年內請完,可是已經先登記了,還來得及上簽呈嗎?還是主管願意簽核即可呢? 先謝謝大家幫忙解惑了 -- 公職All CommentsCharlotte2018-07-05法規上並無規定需於登記前核准延長至一年Kelly2018-07-08小弟去年結婚,登記後才報告也是可以的。但規定是「登記前十天起,三個月內請完。」如果超過才上簽,應該就不用玩了。我那時是留了一個月多一點的緩衝期。Queena2018-07-11沒有結婚的就浪費了嗎James2018-07-12請先看法規要件...."特殊事由"..........記得寫出這個......而且.....本篇並未寫明 無法請完原因Anthony2018-07-15是因為有其他假還忙著花,還是怎樣,這就看機關跟當事人雙方的 看法是否有共識...至於那個登記日前10天,那是指你可以"預支"Gary2018-07-16只是....要是10天婚假請完,然後突然原因不嫁了??:DHeather2018-07-17「特殊事由」應該還好(我是只寫業務繁忙)。「分次請」可能比較麻煩,我是直接一次請完,婚假都用在蜜月。Lucy2018-07-17應該機關首長同意就一切好說,我當初也是寫生涯規劃也簽准了Adele2018-07-19以前是結婚完一個月請完...Elizabeth2018-07-19我也是登記完才上簽延長 就寫一下預計要辦什麼公事 ex幾月要忙考核 幾月又什麼活動 所以公忙暫無法休假 請求准予延長Skylar Davis2018-07-21特殊事由 ,隨意寫個原因都算特殊事由 ,沒有原因的話 ,當然就三個月內請完Related Posts大鬧日本機場 行政院上班台女喊冤:「我高市教局長3年半出國103天遭批 教局:皆年改釋憲 學者建議:證明砍太多較有勝算國防部大出包!5萬份退休俸處分書寄錯又科技部徵駐歐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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