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審啥啊?
委員都是自己的學長姐
我怎麼想都想不出這樣就能成立圖利罪耶?
你能不能給多點事實啊?
※ 引述《goodkkk (加油)》之銘言:
: 最近辦理一個審查案(審查費約2千~4千/人)
: 是用 下級單位 提供給 別單位 的 委員名單(不是我找的/有公文)
: 後來查詢與徵詢這些委員審查意願時,我才發現都是我 同校系所畢業的學長姐
: (一個不漏,都是教授,雖然現在任職不同學校)
: 當時太高興還一個一個在電話中說我是他們學弟,請他們屆時多幫忙之類的閒聊~
: 我後來猜測,應該是該下級單位的承辦也跟我同一個校系,所以才列了這樣一份名單
: 請問
: 如果我用這批審查委員,會 政風或給上級 圈選(8個裡面選4個)
: 那我是否會有圖利嫌疑?或其他會被請喝咖啡的疑慮?
: 我是否該再加入其他名單?
: 請大家給予意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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