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問題 稍後自刪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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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ldt (布洛特)》之銘言:
: 小弟要寫公文
: 「找不到相關法令可以支持本處分」
: 要怎麼寫才ok?
: 剛一直想 競合、涵攝 之類的,但很清楚是錯誤的 但想破腦袋
: 還是只有這兩個辭 XDDD
: 請前輩們不吝指教 謝謝~
首先
公務人員如果「違反法令」的話
應該不是只有行政處分這麼簡單
可能要送司法機關了

如果是受到行政處分的話
大概就是疏於職守、沒有達到長官交辦的任務、人民的期待等等
應該是從公務人員服務法上面著手

以上姑且都不論的話
公文可以寫「該『行為(XXOO)』未違反任何法令規定」
畢竟是有作為、有犯錯才有處分
所以應該是從行為上去著手才是

最後呢~
現在的公文不是都強調「簡、淺、明、確」
我覺得其實用白話一點無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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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1-06-23
現在公文都要提倡白話了
Noah avatarNoah2011-06-24
提倡...,喊喊而已,一路的核稿,那一個有問題都過不去...
Oliver avatarOliver2011-06-25
重點是長官們想不想白話...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06-29
推樓主的回文 ^_<
Harry avatarHarry2011-07-03
承辦人白話?...送到長官那邊小心被清稿重擬
Isla avatarIsla2011-07-04
無從事公職近5年被大清稿應該不到五次吧
Kumar avatarKumar2011-07-06
就算因為字詞的選用被清稿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7-10
也沒遇過被改成同義而只是白話變文言的情形
Isla avatarIsla2011-07-15
其實我覺得公文只要可以明確表達自己的意思即可
Sandy avatarSandy2011-07-18
長官喜歡怎麼改就怎麼改我也沒意見
我照著清稿也輕鬆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