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4(發票人及背書人) 支票付款人於票上記載"照付"並簽名
56. 4(改寫受款人姓名) 非法定轉讓方式
57. 4(執票人於平行線內記載並簽名 為平行線之撤銷) 何者錯誤
58. 4(6個月) 應自發票日起幾個月內承兌
59. 3(1年) 本票執票人對前手追索權時效
60. 4(丙) 丁可向發票人外何人行使追索權
61. 2(發票年月日) 本票絕對必要記載事項
62. 4(30日) 不可抗力事項過後幾日可逕行追索
無須拒絕證書
63. 3(500元以上) 無記名本票規定
64. 2(至遲不得逾拒絕證書做成期限之次日) 參加付款之描述 何者錯誤
65. 3(本票) 由自己無條件付款
66. 1(3年) 本票上之權利 自到期日起算 幾年後消滅
67. 2(以執票人為受款人) 匯票未載受款人
68. 3(追索權) 匯票到期不獲付款 對背書人得行駛何種權利
69. 4(應連帶負責) 票據債務人對執票人之責任
70. 4(甲) 戊塗銷丙之背書 戊可向發票人之外何人追索
71. 2(匯票) 102年8月1日前請求承兌
72. 4(5日) 拒絕付款證書應於拒絕付款後幾日做成
73. 1(2個月) 支票 小華清償後再向前手追索時效消滅期間
74. 3(執票人允許參加承兌後 仍得期前追索) 參加承兌之敘述 何者錯誤
75. 4(更正 背書人應負擔擔保付款 但不負擔擔保承兌) 依票據法規定 何者錯誤
29條的規定是特約免除 在本題應該是不討論
76. 1(嘉南農田水利會) 何者不能當支票付款人
77. 3(聲請公示催告) 止付通知後五日內 向付款人提出何種證明
78. 4(票據無效 無法請求) 大雄簽支票改金額
79. 1(以發票人之營業 住 居 所在地為發票地) 小華未記載發票地 應如何認定發票地
80. 3(發票人) 未經承兌匯票之保證 視為為何人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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