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不付錢-嫌圖不優-最後還用 -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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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攝影著作權人
有沒有事前簽約 或者 預付訂金其實 都沒差
對方沒有你的正式授權書 就未經同意使用在商業用途上
是侵權

直接寫存證信函 要求 以張數計算的賠償
先把價格回歸到市場正常價格 要求賠償你的損失
他一定會殺 就再談

當初 他乖乖的按你的報價給你 什麼事都沒有
不認同你的作品 又偷用 那就沒話講

之前有次某交友網站盜用一張我拍的照片作廣告
寫信去 要求下架 順便要賠償 一張照片2000就入袋了

直接寫存證信函給他吧!
該你的 你就不用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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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06-19
說的好,不像有人只會建議原PO龜縮。(沒指名道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