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懷真:社工疏失太嚴重了 - 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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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這種身體上某個脂肪為主的器官泡水的言論也不是第一次了

這些年來看來水也依舊沒有排出來


高風險根本就是個沒人要做的東西,因為這些個標準根本不知道是誰定的

根本作不下來,我老媽在考背我錢怎麼賺這麼少時我都覺得可以報高風險了
(家庭成員關係紊亂或家庭衝突:如家中成人時常劇烈爭吵)

要不要問問高風險有那個縣市不用外包的?


自殺/心衛幸得是國民健康局的人通常比社會局的人帶大腦,運作得通常也比較好

只是主力也不在學校,因為學校歸教育當局管,人根本就進不去


學校輔導系統失靈,學校社工建制緩慢,沒錯,教育系統中的洞就是這麼大

就如同我國青少年福利一般的殘破


現在學校要靠輔導老師跟級任老師自己,自己去找資源,自己去聯繫

中輟通報要被河蟹,還要顧及教學,看來被當神的也不只社工而已


此案沒人少做了什麼,沒人做錯了什麼


除非要社工跟老師去受反恐攻堅訓練,CQB,屋頂垂降之類,才能達到

大教授的家訪一定要看到人標準


那我去當迅雷小組就好了嘛,幹嘛當社工


通報根本不是重點嘛,社工能做什麼樣的介入才是重點

一案家訪三次不論在那個領域裡都是很大的處遇量了

訪不成也只能找找鄰居問問八卦,還是叫社工去入侵他人住所?


兒少保領域的朋友跟我提到因為這篇報導,單位士氣有點低落

難道學界跟實務界脫節已經到這個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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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又窮又不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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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0-04-25
去三次沒見到案主只有敲到門,家訪沒成功啦!
Edwina avatarEdwina2010-04-29
機構波筆預算來當破門賠償費與律師費吧XD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0-05-02
哈 你的諷刺真是太有趣了 推一下~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0-05-03
有些人根本沒走進過實務界 落差的存在是可悲的必然
Regina avatarRegina2010-05-05
之前回文章的真的看的出來都是沒實務經驗的人
講那些論點聽了都好笑,沒唸過法律喔
Kama avatarKama2010-05-06
社工只想破門,這案主除住在那的兩人沒非同住親屬可找?
Elvira avatarElvira2010-05-10
果然沒做過實務,只想到搶當警察破門作特務?
Puput avatarPuput2010-05-11
從這例子來講何以看得出「有同住親屬可以找」?有同住親屬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0-05-15
可以找會等到5-6天後才有人發現屍體?...好個實務經驗。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0-05-17
其實也不知道負責社工有沒找過案家其他親屬 很多細節
我們不知道 時在是不敢多做批評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0-05-17
看清楚我寫的是"非同住親屬",T大請你不要眼殘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0-05-17
我批評的是"難道你要我破門喔"這種態度,非指接案者或個人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0-05-18
r大 社工只想破門←這顯然不是事實.. 而社工有沒有找
個案的親屬,這新聞沒說社工沒說,或者你有更多的消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0-05-23
息,那很歡迎你提供給大家知道..
Leila avatarLeila2010-05-25
也沒人反對去自省 社工還能多做些什麼阿..
Mason avatarMason2010-05-28
社工可以先別急著defense,每個成功或失敗的個案,都有值得
Eartha avatarEartha2010-06-02
我們在思索進步的地方.但是在此板我們很少看到反省(在此
的反省不是說做錯事的反省,而是如何可以再進步),看到更多
Harry avatarHarry2010-06-05
的反而是抱怨情緒與反擊.從這角度看我們其實把自己綁住了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0-06-09
r大我了解你的意思,另外提醒您避免使用情緒性、人身
Edwina avatarEdwina2010-06-13
當然破門是情緒話,但看所有在此的回應,情緒太多了,少些吧
Andrew avatarAndrew2010-06-16
攻擊的言詞,本板是一個公開的平台,"眼殘"同時也是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0-06-17
我為眼殘道歉,但也請勿汙辱別人是否有實務經驗等等.如果
要互相對待,也請嘗試了解別人真想說什麼
Oliver avatarOliver2010-06-18
對視覺障礙者及閱覽者的不尊重,還請配合謝謝!
Freda avatarFreda2010-06-19
您言重了,為視障者道歉,但我不打算對誤解者客氣!!
Harry avatarHarry2010-06-20
好,我了解了,謝謝你的回應。
Edwina avatarEdwina2010-06-21
沒關係,是我誤解對方訊息在先。:3
至於質疑別人沒實務經驗的是你,我並沒有質疑你的實務經驗唷
Lydia avatarLydia2010-06-24
那我也道歉,不應該用眼殘形容.這點我向TonyQ認錯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0-06-28
我早就不在這產業,質疑實務經驗對我無關痛癢.只是,如果大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0-06-30
拿這來嘲諷攻擊別人,對整個產業進步幫助不大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0-07-03
我是真的認為你說得這點是個值得改進的方向(非同住親屬)
這是個可以討論的方向,(先假設該社工真的沒這麼作)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0-07-04
這類的方向其實也是對整體環境有幫助的。
Enid avatarEnid2010-07-05
如果有類似這種可以發展的方向其實提出來討論不無不妥呀
Robert avatarRobert2010-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