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可以養業務嗎? - 律師工作討論

Table of Contents

律師事務所可以養業務嗎?
在台灣依照律師倫理規範似乎有包攬訴訟或挑訟的可能
(業務們為了要業績一定會這麼幹)
甚至最近看了1111及104之後發現竟然還有人敢明目張膽的徵開發人員、電話行銷人員
難道不怕被舉報?
主持律師不怕被送懲戒?
甚至我還聽說有的業務以律師之名義
(就是那種人家對他一直律師律師的叫,他也不否認)
替所屬事務所在外招攬生意
總覺得這樣的行為遊走在偏鋒,要難無不出事之可能

或許吧
台灣的律師業務不似美國有不少管道可以行銷(例如加州可以刊登電話簿之類....)
但是
如同造雨人裡頭的丹尼狄維托....他這樣的身份在美國也是可以被允許的嗎?



--

All Comments

Mason avatarMason2009-05-27
律師不能行銷~真不懂沒人脈的律師該靠啥吃飯??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09-05-29
當事人不長眼亂叫就算了 我還有看過業務自稱律師的咧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09-05-30
我倒覺得律師應該可以強調自己專業的項目,而不做積極行銷
Zora avatarZora2009-05-31
強調專業項目和行銷會不會只有一線之隔...
Rachel avatarRachel2009-06-02
會呀~律師不就是最會搞模糊,怎麼解釋都可以有道理~
Blanche avatarBlanche2009-06-03
多點實務經驗 很多爛法官都生存了 記得團結戰法官別戰道友
Wallis avatarWallis2009-06-05
被懲戒 有案源下面也是能養一堆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