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律師一些夫妻財產分配的問題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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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比較不是問題 不過我想先知道多少錢
我可以先寄問題 謝謝
qoomii:既然錢不是問題,直接去找個律師面對面談不是比較快 03/02 11:20
因為這裡要到大城市還有點距離 而且我也沒有找過律師
我想這樣對律師也比較方便吧 不用接待客戶
沒有不尊重律師的意思

既然錢不是問題 你想了解收費標準的話 不過切記使用者付費 天下無白吃的午餐

簡單找高雄律師公會的收費標準 給您參考一下

高雄律師公會章程 第卅條

會員受當事人之委託,辦理訴訟案件及其他法律事件其收受酬金辦法,分左列三種

一、分收酬金

1討論案情每小時最高新台幣陸仟元,不足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但 案情繁雜或特殊者
,得增加之。

2到法院抄印文件,接見監禁人或羈押人或收容中之少年或保安處分 執行中之受處分人
或被留置人,每次最高新台幣壹萬貳仟元,但案 情繁雜或特殊者得增加之。

3撰擬函件最高新台幣貳萬元,但案情繁雜或特殊者得增加之。

4出具專供委託參考之意見書及其他文件,每件最高新台幣捌萬元, 但案情繁雜或特殊
者,得增加之。

5出庭費每次最高新台幣貳萬元,但案情繁雜或特殊者,得增加之。

6撰擬民、刑事及各審書狀每件最高新台幣伍萬元,但案情繁雜或特 殊者,得增加之。

7調查證據每件最高新台幣伍萬元,但案情繁雜或特殊者,得增加之 。

8赴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管轄境外,辦理當事人委託事項者,除依各該 款之標準者,得增
加之。

二、總收酬金

1辦理民事案件第一第二第三審收受酬金總額,每審不得逾新台幣伍 拾萬元,但訴訟標
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貳佰伍拾萬元以上者,其 酬金得增加之。

2民事非財產權之訴訟,每審不得逾新台幣伍拾萬元,但案情繁雜或 特殊者,得增加之


3辦理刑事案件第一第二第三審收受酬金總額,每審不得逾新台幣伍 拾萬元,但案情繁
雜或特殊者得增加之。

4辦理刑事非常上訴案件,比照前款第三審總收酬金標準收費。

5辦理民、刑事再審案件,比照第一、二、三款收費標準。

三、按時計算酬金:

按工作時數計算酬金者,每小時收費最高新台幣陸仟元。但案情繁雜 或特殊者,得增加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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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ly avatarLily2012-03-05
既然錢不是問題,直接去找個律師面對面談不是比較快
Linda avatarLinda2012-03-08
台北律師公會諮詢好像是一小時8千元。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03-11
台中給的牌子是一小時5000…原來台中最廉價?!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2-03-14
嘉義也是5000,想不到台中竟然跟嘉義一樣!?
Cara avatarCara2012-03-17
印象中桃園也是五千啊
Irma avatarIrma2012-03-20
嘉義很落後嗎?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