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聘書卻被放鴿子了 - 求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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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104律師寫的:
http://www.104.com.tw/area/freshman/book_content.cfm


問題1:求職者被公司「放鳥」

情境:
小美7月5日收到公司的錄取通知,小美當天回覆願意接受職務,
並且將在7月15日上班,公司卻在7月13日報到前2天通知小美
公司人事凍結,不用報到。

說明:
徵才企業的錄取通知是「要約」行為,當求職接受offer即屬「承諾」,
雖然小美還沒到公司報到,但僱傭契約已經成立。
若小美認為「被公司放鳥」造成她的權益受損,
她可依法主張徵才企業須負起不履行契約的損害責任。
= = =

不過大部分人還是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吧,
趕快找下一份工作比較實際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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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3-07-20
公布公司名稱請版主統整給大家防範吧~
Emily avatarEmily2013-07-24
同1F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3-07-28
不敢公布名字是怎樣? 台灣人的美德嗎?
這種事情只要所言非虛那怕站不住腳
Dora avatarDora2013-07-29
這律師怪怪的 承諾至少要有表示意見 例如電話、回信之類的
Lucy avatarLucy2013-08-02
所以收到offer後 最好有個電話或書面紀錄 表達意願
Regina avatarRegina2013-08-04
可以問一下 實務上到底可以要求怎樣的賠償
還是只是說說而以
Joe avatarJoe2013-08-06
被放鴿子已經夠慘了, 還要被鄉民嗆敢不敢公布名字
Madame avatarMadame2013-08-09
不然誰知道真假
Joe avatarJoe2013-08-12
公布公司拉~很多年前我辭職了前公司被圓剛放鳥~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