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對於交通費的最新見解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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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報支要點的規定是交通費自機關所在地開始算

所以假設我要出差去新店

我報的交通費就是從台北車站到捷運新店站的捷運費用(記得要*0.8)

多年來都是如此

今天突然"聽說"會計單位有最新見解

就是交通費能不能報

要看出差當日的打卡紀錄

也就是我去新店出差當天一早要先到辦公室刷卡

才能報從台北車站到新店捷運站的捷運費用

出差完畢要回辦公室刷卡 才能報從新店回來的費用

雖然說單次只有幾十塊 可是從年初累積下來也有好幾百

有時候對方要我八點到場 我不可能那麼早還要故意繞道進辦公室打卡

或著出差行程下午三點結束 我自己請兩個小時補休不回辦公室

難道這樣出差就不算數?


請問大家的機關都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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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a avatarDora2015-03-23
你們家會計有創意@@
David avatarDavid2015-03-28
都出差了還打什麼卡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5-03-28
那一早五、六點出發去花蓮、高雄是不是也要先進辦公室打卡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5-03-29
也太扯
Elma avatarElma2015-03-30
蠻天才的?在指派出差簽上直接把該報多少錢列上去問會計?精神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5-04-01
會計單位真是臥虎藏龍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5-04-04
上了不起就是核實報銷,出個差還貼錢,搞到沒人去首長出來頂?
Megan avatarMegan2015-04-04
一早5 6點出差一整天沒跟他請加班費已經很客氣了 還要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5-04-05
進辦公室打卡 主計怕事怕到這樣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5-04-10
你是哪個機關 可以報出來大家聞香一下嗎?
Selena avatarSelena2015-04-15
健保署台北業務組?
Belly avatarBelly2015-04-17
他們的意思好像是30km內出差本來就應該自己貼
Kama avatarKama2015-04-17
弄得我也搞不清楚是我太小氣嗎?
Madame avatarMadame2015-04-21
規定沒說短差要自己貼。
Steve avatarSteve2015-04-23
沒這回事, 他在找你麻煩而已
Mason avatarMason2015-04-24
擴大解釋而已,主計都是沒膽當的咖
George avatarGeorge2015-04-26
為什麼要*0.8,林北投錢不行嗎?
Mason avatarMason2015-04-28
悠遊卡阿
Mason avatarMason2015-05-02
乘0.8是蠻合理的啦,很少台北人坐捷運不用悠遊卡的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5-05-07
沒人想罵麻? 什麼鬼制度?
Harry avatarHarry2015-05-11
看來要回辦公室刷上下班多的時間就報加班跟他耗吧 蠻蠢的
Oscar avatarOscar2015-05-15
會計哪來的權限去管出差人的起迄點 那是人事的權責
Dinah avatarDinah2015-05-19
樓上正解 出差符不符合規定是人事的權責 會計住海邊嗎?
Ivy avatarIvy2015-05-21
只要人事認為符合規定 會計就好好的計算出差費有無算錯
就好 這樣很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