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陪產假的問題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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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是去年10月報到,而妻子在2月5日生產
原以為陪產假有3日,可是單位的人事卻說要照比例計算
想請問各位先進本單位人事的說法是正確的嗎?
如果剛好今天產婦是我,那產假也要用比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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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3-02-07
沒這回事,去洗人事臉吧!
John avatarJohn2013-02-11
那到職一個月或一個月內陪產假不就2個小時...XD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3-02-14
人事就是欠人電
Oscar avatarOscar2013-02-17
老公也是10月報到~隔年1月我生小孩~老公也是放三天陪產假阿~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3-02-21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5款從來都沒有這種文字
Mia avatarMia2013-02-24
那是休假才會按比例吧...陪產假或產假沒有再算比例的
Yuri avatarYuri2013-02-28
奇怪,版友怎麼常遇見一些很奇怪的人事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3-03-01
很多單位人事自己的本職學能很差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3-03-05
產假後三日要請完,已經不能請了,要找誰申訴啊~
Daniel avatarDaniel2013-03-05
謝謝各位的回答~
Olive avatarOlive2013-03-08
有人在亂搞 向對方要求一百萬賠償吧
Dora avatarDora2013-03-10
回lohas大,1.事實已完成,不可回復。2.他是嘴巴說而
Oscar avatarOscar2013-03-10
沒有白紙黑字,你很難有客觀證據去申訴他。3.基於共
Regina avatarRegina2013-03-14
通的法理原則「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責任」,他可以
Tracy avatarTracy2013-03-17
推託說你自己沒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2項看仔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