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個棘手的問題,想請問各位意見,
這幾天小弟在辦一件標案,不過流標..但第二次開標期就會拖過
本年度,而此標案所用到的預算是99年的,會計室的意見是今年錢今年畢
但有聽說過如果過幾天在簽約(即100.1.x),能夠放到保留帶中..此預算也
可以辦保留,這樣做的原因是可加速業務辦理..不用在14天..想請問各位:
1.今年預算是否可以彈性到拖個幾天到明天簽約也可?..
2.如果無法保留..這些錢是交給上級機關?..直接交回國庫?
3.同2. 這樣沒辦法招標成功,無法保留到這筆預算..會影響?(記過?申誡?..或
有啥影響..或後果)...
會有這樣的情況是本機關會計傾向明年另外請預算...但上級機關希望用現有的預算
就給他用完...so..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