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yanwen (FAST CAR)》之銘言:
: ※ 引述《popoallan ()》之銘言:
: 讓我們來算一下從科員到市長最少要幾個章,隨便以社會局為例
: 科員--股長--專員--科長--主秘--副局長--局長
^^^^^^^^^^^^^^^^^^^^^^^^^^^^^^^^^^^^^^^^^^
: 以後一個科只有科長,其餘全部都是科員
^^^^^^^^^^^^^^^^^^^^^^^^^^^^^^^^^^^^^
原po講的,是一個辦法,但缺點是,大家都不用升了
為了避免上面講的遺憾, 減章還是有1個辦法可以的,
那就是同級的只要一個看過就好,
股長跟專員 根本就是同級
主秘,副局長,局長 也是同級
股長看過,專員就不用看, 反之亦然
這樣就是四顆章了
也就是說, 走兩條線
科員 -> 股長 -> 科長 -> 主秘(副局長,局長)
專員(重要的文給專員辦) -> 科長 -> 主秘(副局長,局長)
最後, 專員能不能辦文?
當然可以阿
文書作業手冊講了, 急件, 科長都可以親辦
ps: 另外, 如果台北市社會局,
所有的文, 主秘看過了, 還要給副座, 局長看
那這個單位官僚到可怕
甲章, 乙章, 丙章, 丁章(有些單位有到丁章) 丟到哪裡去了?
主秘, 副座 廢到不敢決行,
還是局長事事攬權, 不放手, 搞到行政效率很差
這個其實真的有改革的空間
: 科長蓋完就送局長,局長蓋完給副市長,然後直接到市長
: 多簡單,四個章就搞定
: 科長以後要以一打百,所有科員的簽呈都直接由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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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popoallan ()》之銘言:
: 讓我們來算一下從科員到市長最少要幾個章,隨便以社會局為例
: 科員--股長--專員--科長--主秘--副局長--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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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後一個科只有科長,其餘全部都是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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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講的,是一個辦法,但缺點是,大家都不用升了
為了避免上面講的遺憾, 減章還是有1個辦法可以的,
那就是同級的只要一個看過就好,
股長跟專員 根本就是同級
主秘,副局長,局長 也是同級
股長看過,專員就不用看, 反之亦然
這樣就是四顆章了
也就是說, 走兩條線
科員 -> 股長 -> 科長 -> 主秘(副局長,局長)
專員(重要的文給專員辦) -> 科長 -> 主秘(副局長,局長)
最後, 專員能不能辦文?
當然可以阿
文書作業手冊講了, 急件, 科長都可以親辦
ps: 另外, 如果台北市社會局,
所有的文, 主秘看過了, 還要給副座, 局長看
那這個單位官僚到可怕
甲章, 乙章, 丙章, 丁章(有些單位有到丁章) 丟到哪裡去了?
主秘, 副座 廢到不敢決行,
還是局長事事攬權, 不放手, 搞到行政效率很差
這個其實真的有改革的空間
: 科長蓋完就送局長,局長蓋完給副市長,然後直接到市長
: 多簡單,四個章就搞定
: 科長以後要以一打百,所有科員的簽呈都直接由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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