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勞工加班費及差旅費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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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
機關有勞工3/22出差,申請時間14:00-17:00;同日同ㄧ事由17:00-21:00申請加班。
查到人事行政局77.11.16七十七局肆字第41574號函,看起來是不行,但是函示對象是公
務人員。
問過機關臨時人員管理科室,承辦人說只要在工作崗位上是可以。
想請教各位,法令有無相關函示可參考,或同一機關不論公務人員或臨時人員都採統一做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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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2-05-20
這函文已經於96.12.1停止適用了吧
Necoo avatarNecoo2022-05-17
內政部75年11月3日台內勞字第451501號函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2-05-21
不用把問題想得太複雜,公差歸公差,加班歸加班,111
/3/22(週二)那天是平常辦公日、辦公時間8小時、自0
8:00-17:00(或17:30、看機關午休時間是12:00-13:30
、或12:00-13:00),14:00-17:00公差,17:00-21:00有
業務加班事實可依機關差勤覈實申報加班時數,當日公
差與業務加班並未衝突
Valerie avatarValerie2022-05-17
也就是,即使是同一事由,上班時間請領出差費,下班時間請
領加班費,是可以的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2-05-21
分兩種態樣,若你是出差在外,超過1700的時間還是出差狀態
Andrew avatarAndrew2022-05-17
若你已[返回辦公室結束出差],之後加班續辦後續的可以報
那時候會計給予的認定是這樣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2-05-21
阿至於現在有沒有打破這個認定,那就問長官吧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2-05-17
公家機關勞工加班費有依照勞基法加成嗎
Lauren avatarLauren2022-05-21
沒有加成就等著接勞檢,不過也要勞工自己敢自立自強ˊ3ˋ
Jacky avatarJacky2022-05-17
有沒有加成要看機關規定,有些自僱人員適用根正式人
員一樣,加班給予加班費但沒有加成,這要看當初聘用
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