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消防設備的問題 - 消防工作討論Hazel · 2012-01-0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消防設備第四條 高度危險工作場所~ 裡面提到- 可燃性液體物質之閃火點未超過攝氏60度與 攝氏溫度37.8度時,其蒸氣壓未超過0.28MPa(每平方公分2.8kg) 請問~~0.28該值怎麼來的 查到網路上說法是--未超過0.28MPa就很危險了 所以超過0.28MPa就更危險了???? 那就是不允許超過0.28MPa的工作廠所存在 或是有其他規定? -- 消防All CommentsMadame2012-01-11抄來的Related Posts補助安裝熱水器的費用Fw: 天雨路滑,請大家小心騎車或開車.......消防員遭撞傷截肢 糾正3機關消防人員有選舉假嗎?台塑六輕再冒火(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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