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3年的特休算法 - 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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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現行作法是以年度計算 滿第一年後會依比例給年假
但人事因為方便 所以到滿第三年後的隔一年才給10天

假設我是 2006/07/01到職的
我的休假天數就會是以下這樣

2007/07/01-12/31:3.5天
2008:7天
2009:7天
2010:10天
2011:10天
2012:14天

因為我明年就滿三年了,我一直覺得這樣的算法我在2009年有1.5天的特休會被吃掉
但人事說勞基法並沒有明訂怎麼休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
這樣是否符合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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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anessa avatarVanessa2008-09-12
其實...你偷偷打個電話問勞工局就知道答案了
Heather avatarHeather2008-09-15
問完後再把勞工局的回答...po文跟大家分享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