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考上分發問題請益 -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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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因為現在訓練期間是沒有公保的
因此想請教我的情況是否符合訓練辦法29條
訓練期間得繼續參加公保的資格?

101年勞行普考錄取
103年勞工相關研所畢業
103.12.8報到
104.4.7訓練期滿(委3權理委4)
104年高考勞行錄取

又請問,如具該職務之法定任用資格,即可分發視同調任
那我的情況符合這個資格嗎?
不過我還沒有在現機關任職滿1年,是否就不適用此規定?

因為人事法規繁雜,越看越不懂
不好意思麻煩大家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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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15-10-06
不適用,你未具與擬任職務(委五)低一職等之任用資格,權理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10-08
不等於合格實授,所以你仍只具委三任用資格,所以只能中斷
Xanthe avatarXanthe2015-10-09
而且你現職綁約也未滿,還是只能保一般保險到實務訓滿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5-10-11
原來如此~"~
Agnes avatarAgnes2015-10-15
三樓講錯了吧....權理可以 "上權兩個職等(不跨官等)"
除非原PO未來的缺是編制為 P06 開始,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5-10-17
現在課員科員應該都是 P05,P06-P07 ,有 P05 在
Olive avatarOlive2015-10-17
既然有 P05 ,那實授 P03 "自然可以占缺"
Irma avatarIrma2015-10-21
這就是法定任用資格 (實授 P03 + 權理2個職等)
Hazel avatarHazel2015-10-24
原po 101年普考及格,103.12.8報到,104.4.7先予試用
Olive avatarOlive2015-10-28
依當時101年綁約1年限制轉調規定,需到105.4.6綁約期滿
Hazel avatarHazel2015-10-31
倘於105.4.6前分發報到,因綁約未滿,不能權理佔缺
Yedda avatarYedda2015-11-05
有用學籍保留?沒特別注意, 那就只能建議他填預估缺
Andy avatarAndy2015-11-06
誰叫他這麼愛唸書.......(誤) :D
Olivia avatarOlivia2015-11-10
是沒有很在意年資中斷,只是想弄懂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