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職停薪繳回新資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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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8月6日起育嬰留職停薪生效,
昨天出納打電話來跟我說要追回的8月份薪資金額我覺得怪怪的
想請問一下知道的人

我的薪資是
薪俸額19775、專業加給18910
公保費495、健保費495、退撫1661

出納跟我預收接下來11個月的公保費共5445元

跟我說總共要繳回36900元

請問金額這樣對嗎?

因為他薪資似乎試算到8/3,但應該要算到8/5?

再請問退撫基金扣整個月1661是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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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la avatarUla2012-08-31
就我個人經驗 (19775+18910)*26/31-495就是要還的
Hedwig avatarHedwig2012-09-02
所以是31950 + 5445 = 37395 @@
Kyle avatarKyle2012-09-06
不過我是換單位 也許退撫也要照日子算
Lauren avatarLauren2012-09-07
那就再減1661*26/31=1393 37395-1393=36002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2-09-09
退撫是跟退休年資有關~繳對原po有利~是整個月的~
Emily avatarEmily2012-09-11
出納算的沒錯~因為原po是留職停薪~所以只有健保費是不用繳
Susan avatarSusan2012-09-16
但原po應該會在別的地方加保(反正健保局還是會跟原po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