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門異地辦公規定是以
原:
A單位6人
B單位6人
C單位6人
值班是以聯合值方式
三個單位派1個人至A單位執勤。
其目的說是為了防止有一個確診
造成原單位全部隔離
所以上頭指示異地辦公
A單位調派2個人去B單位
B單位調派2個人去C單位
C單位調派2個人去A單位
說是防止確診後
還有人力支援原單位
但我覺得超瞎的是,目前疫情嚴峻,確診人數再攀升,要是再調動前有一個中了那豈不是
ABC單位都要隔離嗎?何況值班都是聯合?
只是徒增員工變動風險而已,這樣有什麼意義存在?
--
原:
A單位6人
B單位6人
C單位6人
值班是以聯合值方式
三個單位派1個人至A單位執勤。
其目的說是為了防止有一個確診
造成原單位全部隔離
所以上頭指示異地辦公
A單位調派2個人去B單位
B單位調派2個人去C單位
C單位調派2個人去A單位
說是防止確診後
還有人力支援原單位
但我覺得超瞎的是,目前疫情嚴峻,確診人數再攀升,要是再調動前有一個中了那豈不是
ABC單位都要隔離嗎?何況值班都是聯合?
只是徒增員工變動風險而已,這樣有什麼意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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