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律師…收錢不辦事 消基會前董事長聲押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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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律師…收錢不辦事 消基會前董事長聲押
2015-05-21 01:58:01 聯合報 記者劉時均、饒磐安/連線報導
有律師身分的消基會前董事長張智剛,被控收訴訟費卻不打官司,反而偽造假文件騙當事
人有處理,有民眾還因此多花五、六十萬元賠償金;台北市調處昨搜索約談張,初步清查
有十多名被害人,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漏夜複訊後,以有逃亡及串證
之虞聲押。

檢調單位昨天搜索張任職的法律事務所和住處,並在碎紙機裡發現部分偽造的文書,懷疑
他銷毀的假文件及被害人比實際更多,但他否認不法,他承認偽造文書,辯稱太忙沒時間
處理案件,但沒有欠債及詐欺。

檢調單位調查,張智剛二○一二年七月間,受陳姓男子委任到桃園地院打返還租貸物的民
事訴訟,隔年四月他以簡訊告知陳「案件已判決」,要陳匯七萬五千元律師費。陳匯錢後
,張避不見面,查證才得知張拿錢卻未幫他打官司。

去年五月間,張受鄭姓男子委任打履行同居義務的家事官司收費六萬五千元,但鄭遲遲未
接到法院開庭通知,去電詢問張,張告知已向新北地院遞狀起訴,他還在民事起訴狀上蓋
了偽造新北地院的收狀戳章後寄給鄭。鄭後來向新北地院查詢,發現張並未遞起訴狀。

檢調還查知,張並以剪貼方式,偽造士林地院民事執行處的拍賣抵押物執行命令公文書,
公文書並有徐姓司法事務官的署名,但士林地院並未有這名徐姓事務官。

此外,因張智剛遲延不處理案件,他的當事人被另造當事人質疑「不履行賠償承諾」而找
上門,坐地喊價拉高五、六十萬元賠償金才願和解,造成他的當事人損失。

檢調單位獲報追查兩個多月,發現有數名案件當事人到張的事務所向他要律師費,但張很
少進事務所,常把車子停在事務旁的中正紀念堂地下停車場,他就在車子裡整理及看案卷
;調查官昨天到他的停車處通知他到案接受約談。

張智剛曾任消基會董事、秘書長、財務長、副董事長等職位,並兼任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
行人,也是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義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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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ama avatarKama2015-05-21
太扯惹.....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5-05-21
比扯鈴還扯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5-05-22
為啥要這樣?
Ula avatarUla2015-05-22
當初請個受雇律師幫他處理不就得了?
Tom avatarTom2015-05-22
比龍蝦還瞎
Hedda avatarHedda2015-05-23
太誇張了!
Necoo avatarNecoo2015-05-23
這新聞有讓人驚訝到
Olga avatarOlga2015-05-23
超意外的...(新聞有說他在外負債,恐怕也無法請受雇)
Hedda avatarHedda2015-05-23
真是意外///乖乖請人代勞,不是比較好嗎!
Zanna avatarZanna2015-05-24
難怪一直欠高雄的會費,每次會訊會議紀錄都看到。
Hedwig avatarHedwig2015-05-24
如果不是走投無路 也不會做這種事吧....
Emma avatarEmma2015-05-24
不自愛
Necoo avatarNecoo2015-05-25
比較常發生辦事收不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