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報稅問題請益-B1/B2 & E2 -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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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爬了幾百篇文章...也看了IRS的說明, 還是有一些關鍵問題不明白~~
時間軸背景如下:
2016/01/01~2016/01/08, 台灣公司工作
2016/01/09~2016/03/09, 台灣公司出差到美國和墨西哥處理客訴(B1/B2)
2016/03/10~2016/04/10, 台灣公司工作
2016/04/11~2016/07/10, 台灣公司出差到美國處理客訴(B1/B2)
2016/07/11~2016/09/30, 台灣公司工作
2016/10/01~2016/12/31, 轉調美國分公司工作(E-2),同行的有老婆與孩子各一名
2016/10/01 入境美國後未曾離開,目前一家居住在自購的房子,三人都有SSN.

以上通過SPT,2016在美國已超過183天(B1/B2不可豁免),無須計算2015/2014在美天數.
根據IRS Alien Residency Example#6, 我算是Dual-Status Alien.
但Taxation of Dual-Status Aliens最後提到2016最後一天在美是Resident Alien.
a.Dual-Status Alien, 1/1~1/8用1040NR報美國所得($0),1/9~12/31用1040報全球所得.
b.Resident Alien, 1/1~12/31用1040報全球所得, 可以用turbotax!

我是a or b? 除了1040&1040NR, 是否還需要1116和其他Form(聯邦和CA)?

另外有3點問題:
1.全球所得只有台灣薪資,需要File Extension(4868?)等5月台灣先報完嗎?
2.台灣帳戶曾有超過10,000USD,但是利息很少,具體要怎麼報? 1040/1116/FBAR?
3.家人有借我台幣匯到我台灣帳戶,然後換成美金匯到美國,這些和美國報稅有關嗎?

以上, 先謝謝大大們的幫忙與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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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趣太多,時間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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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7-03-04
你可以自行選擇a或b;此例當然是b較佳
Hedwig avatarHedwig2017-03-06
如果你繳了很多稅給台灣,要避免雙重課稅,當然就報1116
1不用,你已經是居民了,不必靠著延期來取得居民資格
Edith avatarEdith2017-03-08
2 官網有介紹fbar及fatca;此例是fbar,詳情可自己讀官網
3不是所得的話就ok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7-03-13
多謝cchris大大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