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幼被解聘,執行長的說法 - 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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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來學校做交接和離職手續,一早九點半園長說執行長臨時要開會

我帶著筆記本和錄音筆上樓開會

有執行長、園長、每班各派一位老師,還有考公幼的當事人

那個陣仗感覺真有點像審判會呢

我僅把執行長說的話重點節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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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長開頭說不對的場合做不對的事要付出代價,某些判斷選擇會影響很多人

他知道每個人都有追求更高幸福的權利,這也是憲法賦予我們考公職的權利

這件事有二分之ㄧ的責任是學校,對老師很抱歉不能達成當初勾勒理想的境界,讓

老師們忐忑不安放棄自己深愛的學校去考公幼,學校是有責任的,讓老師感覺那麼不安

,所以他代表經營團隊表達歉意

二分之ㄧ就是老師的責任,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但是你的幸福造成別人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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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都是廢話

我有問解聘的理由,是因為我不適任?家長有投訴我? 或只是因為我考公幼

執行長回答:很複雜,不是因為妳考公幼,妳可能會問為什麼是妳? 我們沒有覺得妳

做不好或...的地方,只能抓一個最大公因數.....不得不的時候就有先後順序

有不適任嗎?有時候小小的表現或什麼,很難一一告知


園長後來補充說明,因為妳之後還要考台南縣代課,如果考上了就會帶給孩子家長困惱

在人事配班上也要有所異動,所以這部分要解聘


重點是-----執行長說對於離職的老師按勞基法該給的就會給

現在我要爭取我該得的權益

我的年資2年(學校規定年資兩年遣散費拿一個月的薪水),我有12.5天的年假


校方昨天才告知我解聘,所以謀職假的部份還要討論(7/25--7/30暑假)


我會請校方開兩年的在職證明和開非自願離職書


請問我還有遺漏些什麼嗎?? 煩請各位前輩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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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 avatarCarol2008-07-26
重要的錄音檔不能不見
Kristin avatarKristin2008-07-28
夥伴加油
Candice avatarCandice2008-07-30
衝南縣代理 保持應有的尊嚴吧!
Lauren avatarLauren2008-07-30
未預告即解聘,依據勞基法是有二十日預告期間,如馬上解
Adele avatarAdele2008-08-03
加油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08-08-06
遭到解聘的話,可依法請求二十日工資給付!
Sarah avatarSarah2008-08-08
加油,拿回你該有的權益;也隨時備份好有效、完整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