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育嬰假特休保留問題 - 公職Cara · 2023-04-2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板上大大 112/11月~12月請產假(112年工作完整一年) 113/1/1~113/12/31請育嬰假 請問113年的特休28天 可以保留至114年復職使用嗎? 謝謝各位 -- 公職All CommentsIna2023-04-251育嬰留停就留停,什麼假?那裡育嬰有假?2承上113年無一天在職,那有什麼特休假?3唯一解先請完事病特休拿到錢再請留停好嗎?113年先請假再留停Skylar DavisLinda2023-04-27請假規則第8條第2項但書規定,公務人員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其復職當年度及次年度休假,均按「前一在職年度」實際任職月數比例核給。Enid2023-04-25po是想問114年年假是28天還是56天嗎?Enid2023-04-27我的理解是114年有28天假,或是113年先請完28天,剛好接過年,114年有28/12*2的假,還可以多領1個半月薪水,對嗎?Carol2023-04-25樓上…已經對原po說的很委婉 你這樣問就是明講了,最優解的確是12月留停1月復職(原po剛好倒過來)這樣復職當年度及次年度才是完整的不用算比例,現在是原po連留停那一年的假要算,呵呵,你要假就沒有完整比例,你不是小孩子要作選擇,但不能像鰲拜全都要吧…Lily2023-04-27既然說了就多說一句,沒有會在12/31留停結束,隔日是1/1國定假日,且只要在1/31前復職當年度就是完整的(休假考績都是)Oliver2023-04-25114年復職會有之前在職時112年完整一年的特休28天,113年沒有上班沒有特休,是原113年的特休延後到114年使用Related Posts作夢夢到櫃台公務員五一抗議退撫新制對現職公務員算部份利多?事求人的缺薦任升等考綜合行政,修法廉學分已銓敘了,能轉否?什一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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