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制20學分 - 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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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

在下大學時已經修過了舊制規定中的8學分

現在要把剩下的12學分補齊

不過因為要趕在102年以前修完(本來以為只要在105年以前就好 Orz

所以只好分別在兩間學校的進修部各選修兩門課

這樣下來 我的20學分分別是在三所不同學校修齊的(世新、文化、東吳

應該還是有符合規定吧?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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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人的月光牧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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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y avatarMary2012-08-28
選修的科目名稱要跟規定的學分名稱一樣才算承認。分成
幾校修完ok。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2-08-30
我最近看法條 102年開始就要45學分了不是 ?還是我弄錯?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2-09-01
沒有在今年參加考試的 102年起都是45學分阿...
Regina avatarRegina2012-09-03
更精確地來說應該是102年以前沒有取得舊制應考資格者
Callum avatarCallum2012-09-04
102以前依舊制取得資格者可依此資格參與考試至105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2-09-04
102以後皆依新制45學分為主喔!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2-09-04
謝謝Qty的解答,我弄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