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單位內同類型的工作,有可能同時讓科員做也讓技士做;也就是說不論是從哪個方向
考進來的,最後都是做一樣的工作。換句話說,只要肯學,行政類也能做技術類的工作,
反之亦然。只要上級指派業務,就得照辦。(甚至一般行政也被塞到專業度高的業務單位)
如此一來,性質相近的業務分成行政類和技術類的意義在哪?例如環保行政和環境工程,
交通行政和交通技術。
又為何技術類的想轉行政類呢,行政類一定會比較輕鬆嗎?
為何技術轉行政或行政轉技術限制如此之多,這不是會限制人才流動以及機關用人的權利
嗎?
對於人事相關規定不甚瞭解,求版上大大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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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進來的,最後都是做一樣的工作。換句話說,只要肯學,行政類也能做技術類的工作,
反之亦然。只要上級指派業務,就得照辦。(甚至一般行政也被塞到專業度高的業務單位)
如此一來,性質相近的業務分成行政類和技術類的意義在哪?例如環保行政和環境工程,
交通行政和交通技術。
又為何技術類的想轉行政類呢,行政類一定會比較輕鬆嗎?
為何技術轉行政或行政轉技術限制如此之多,這不是會限制人才流動以及機關用人的權利
嗎?
對於人事相關規定不甚瞭解,求版上大大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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