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的缺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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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目前小的在學校做幹事(最近版上很夯XD)

我的缺真的很好 可以準時上下班

但是我很想去行政機關歷練一下

可是現在這缺這是我當初身特放榜時就選擇的志願

版上有前輩提到從學校轉到行政機關很難 所以商調應該困難重重QQ



總之想請問各位前輩幫我鑑定一下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的缺:

它的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市街頭藝人管理輔導、行銷推廣相關業務。
二、辦理本市藝文消費爭議相關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它的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以上及格者。
三、無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四、具有辦理文化工作相關經驗者以及可以配合業務加班者為佳。




1.小的畢業於戲劇系(也做過多次系上的行政組) 不曉得有沒有符合第四個資格條件?

2.小的可以配合加班 只是我想了解一下加班情形如何?

3."藝文消費爭議"聽起來有點棘手 請問這需要法律相關知識嗎?

4."行銷推廣相關業務"請問這有包含採購嗎?


感謝各位前輩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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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ae avatarRae2013-07-12
才初等的缺你想歷練什麼 ? 先好好努力拼上三等比較實際
Jake avatarJake2013-07-13
他要求的是三等的缺噎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07-16
原po應該已經是三等及格的吧 學校是幹事5或6-7
Doris avatarDoris2013-07-21
原文是說:"當初"身特...放榜,故應有三等資格~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07-26
會後悔
Poppy avatarPoppy2013-07-30
感謝各位回覆 小的目前是薦六沒有錯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3-08-03
如果想練器度(氣度)的話就來吧!想知道就站內信吧,這邊不方便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08-07
等你累的跟狗一樣後 就不會想說啥想要歷練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