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一年內曾受過普考跟地特三等的基礎訓
請問今年高考還能再去受訓嗎
原本記得是不行,但是寄來的錄取資料裡有點讓我困惑了!!
「受訓人員有下列情形...得免除基礎訓:
1.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曾受同等級以上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成績及格逾4年,
且為現任或最近4年內曾任公務人員者
2.本辦法中華民國99年7月16日修正發布施行前,經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
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成績及格,於最近4年內復應普通考試錄取,
且為現任或曾任公務人員者 」
上面第1點的對照表:高考三級-->具有高考一級、二級、三級、各種特考一等、
二等、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成績及格逾4年者
按上面所述,如果是去年跟今年才受訓,尚未逾4年,那今年高考是否就要去受訓?
之前記得是職等相同就不能再重複受訓
請問是今年法令真的有修改了,還是我誤解了上述規定的意思@@
請知道的人解答一下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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