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討論警察的福利跟工作情形,
警察要輪班、巡邏、抓壞人、管交通等等等,
其中是不是有很多其實很廢的業務,
舉我自己的經驗來說,
社區住戶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
也會找警察來維持秩序,
我就覺得很好笑,
一百多兩百人的會議,
歷年開會秩序都很和平,
也沒有發生過衝突事件,
究竟找警察來幹麻,
還一次找兩個,
感覺還滿浪費行政資源的......
最近因故去警局做筆錄,
花了兩個多小時才完成三頁筆錄,
如果是打字很慢的老警察不就更久= =
公務上也曾因為當事人完全不配合機關提供身份訊息資訊,請警察陪同去調查,大部分
的警察都滿客氣的~~
雖然都說警察是人民保母,
大家覺得警察有哪些根本不需要辦理的業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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