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韓國人作LC - 國貿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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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出口電子產品到韓國

客人給我的LC copy

他開的LC, 在42C的地方

是 "90 days after sight"

但是他一直跟我說

那是韓國銀行對他的關係 跟我的公司無關



他說 他九十天之後 付錢給銀行 加上利息

而我們這邊 on board 之後 就可以押匯 約一周銀行作業時間

貨款就可以進戶頭

但是我還是對LC上面的這個 "90 days after sight" 很質疑



另外 他還有提到 韓國這邊 90天的利息支付

如果是歸買方的 就叫做 banker's usanse

還有另外一種叫做 shipper's usanse

利息由賣方支付, 90天內我去押匯要扣掉給銀行的利息

那他一直給我的認知就是他是使用 banker's usanse

我們不用付利息 可立即押匯.. 他則有90天的時間調度資金

但是他自己也說 好像只有韓國銀行才有這兩個稱呼 "banker & shipper usanse"

台灣的銀行沒有這樣的說法 我去查網路上 好像也是這樣




我真的很懷疑是否有像他說的這種 LC 條件

畢竟 LC 上面我只看到 90 days after sight...

如果我出貨之後 是不是真的可以立即去押匯呢...

如果有人可以幫忙解答..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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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coo avatarNecoo2008-03-15
台灣對這類型的L/C,多半是稱為seller或是buyer usance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