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機器 - 國貿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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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公司想從國外進口中古機器
透過台灣仲介跟國外洽詢

上禮拜已經飛過去當地看好機器了,確認價格為371000歐元
因為沒進口的經驗,雖然仲介說他作進口機器很久了,安啦放心之類的
也透過相關朋友詢問該仲介,應該沒什麼大問題才對
可是畢竟金額這麼大還是有點怕怕

之前看機器前,先匯10000歐元給該仲介公司帳號,該仲介在轉給國外
然後才保留該機器讓我們去看。

看完OK簽約,要先支付10%訂金,扣掉先前10000歐元,還需補27100歐元
該仲介希望匯到私人帳戶,以便作帳。

然後在5月15日前開好不可撤銷保兌即期信用狀

請問之前所付的10%訂金要怎知道仲介有沒有匯給國外呢?
該請仲介開個收據之類的嗎?

開立LC時,需要注意哪些事情呢?

不可撤銷保兌即期信用狀對於我們買方是否會有不利的現象呢?

附上一張仲介跟國外簽的合約書,上面是不是寫信用狀在5月20日前開好就行阿?
怎跟國內仲介說的有誤呢= =?

http://evabetty.myweb.hinet.net/pic/coci.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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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1-05-02
你先開信用狀給仲介,仲介再轉開信用狀給供應商嗎?
Puput avatarPuput2011-05-06
合約上,仲介需在5/20前開立信用狀給供應商.故他需在5/20前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5-09
收到你的信用狀,再轉開出去給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