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契約規定疑問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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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小魯負責單位內某採購案之履約管理
因廠商函送完工資料後,依契約規定幾日內要會同承攬廠商查驗,確認項目跟數量
有拿契約跟主管說過,但主管以之前案子的認知,也有人數月後才去查也沒怎樣
自己後來也提了第2次,但可以感受到主管的不耐煩,覺得我為何要一直執著契約文字
等到超過期限後某天主管才叫我去辦,然後簽辦查驗的結果
結果就被更上層的主管指責,為何沒在規定期限內辦查驗
後悔自己當時沒有堅持自己的作法才是正確的
不曉得各位是否遇過類似的狀況? 這樣會有什麼後遺症?
想了解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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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hn avatarJohn2023-02-11
沒事就沒事,出事就有事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3-02-14
圖利廠商啊 沒在期限內辦理竣工查驗 是不是廠商做不
完 延後查驗給廠商偷偷施作
https://reurl.cc/Rvd4b9
https://i.imgur.com/2LFVNK1.jpg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3-02-11
工程會契約是7日內竣工查驗
Olivia avatarOlivia2023-02-14
某些主管真的...,不出事都把往例當正常,還以為自己很專
Edith avatarEdith2023-02-11
細92 除契約另有規定者外,機關應於收到該書面通知之日起
七日內會同監造單位及廠商,依據契約、圖說或貨樣核對竣
工之項目及數量,確定是否竣工
Linda avatarLinda2023-02-14
細95 前三條所定期限,其有特殊情形必須延期者,應經機
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Megan avatarMegan2023-02-11
有種就甩文在主管桌上,沒種就鼻子摸摸簽檢討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3-02-14
當然是依規定呀泥在想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