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官說三年才能可以調 可是法定6個月就可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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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o123456 (poo)》之銘言:
: 我朋友身特
: 他說他被長官綁住 不讓他走
: 他打算不管 就直接去其他單位面試 上了就去找長官說要走
: 不行就帶父母 再不行就鬧
: 這樣情況下 長官會放人?
: 不過公務員也蠻奇特的 內規>法律

說真的,說來就來,說走就走,拿到實授拿到證書就想走??

那人家開考試缺是開心酸的歐???

要是說想走就給走??

直接開外補,去挖別人的身特牆角就好啦

不然改成聘個身心障礙約聘雇還更好哩

既安定不會亂發牢騷,又是在地不會亂跑.

又何必多一個國家身特公務員,國家還得養一輩子

還不能分派常人能做的一般工作

建議下次身特乾脆加考面試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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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ly avatarLily2014-10-07
所以看是人治還是法治 人治我就放棄 法治就爭取
Bennie avatarBennie2014-10-08
都當一年的公務員了,還不知道公務機關是人治還是法治
Hazel avatarHazel2014-10-10
當機關是你家廚房嗎?
Ivy avatarIvy2014-10-15
那到底人治法治你講阿 只會說你連這都不知道 ZZZ
Ula avatarUla2014-10-18
當事人之任免權責屬原服務機關者,由原服務機關本於
Elma avatarElma2014-10-22
權責決定是否同意過調,並逕函復擬任機關。
Xanthe avatarXanthe2014-10-24
以上是人事總局的行政令函 那你覺得商調是人治還法治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4-10-26
是人依法而治 懂?
George avatarGeorge2014-10-27
哪一條寫要主管同意才能調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4-10-27
原服務機關本於權責決定是否同意過調←不是嗎?
原服務機關誰能決定?當然是主管啊,機關老大。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4-10-28
這種思維的人究竟怎麼考上公務人員的
我不懂這麼簡單的事情有這麼難懂?!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4-11-01
要不樓上可以請對方幫你開非現職人員缺,錄取之後,你在報
到當天離職即可。22條就約束不了你了。
Zanna avatarZanna2014-11-03
要別人開非現職人員缺喔 科科 要稱稱斤兩
績效最後一名 除非對方超缺身障人員 不然誰要?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4-11-04
他根本不知道我最後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11-05
搞得好像人事之間不會交流似的?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11-06
你以為用身障前不用打聽嗎?機關又笨= =
抱歉原PO 借用2噓一下他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4-11-07
如果這不是反串,那還真是大開眼界
我是指原原po
Olivia avatarOlivia2014-11-08
好,乖,別吵了,你快想辦法去搞個非現職人員缺吧。
Thomas avatarThomas2014-11-09
呵這麼有把握你就請對方開非現職缺啊~ 還不知道你最後哩
David avatarDavid2014-11-14
我要是長官 會很想把你送走
Sarah avatarSarah2014-11-16
留一個永遠考乙 又可以增加身障比例也是不錯
Puput avatarPuput2014-11-20
這麼想走就自己考走啊 又不是考不上 考試又省事免求人
Queena avatarQueena2014-11-21
你這種在以前我們公所很好調耶 巴不得你開口說要走...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4-11-21
這種人如果不具備身障身份 一定被大力趕走
Eden avatarEden2014-11-26
普通人員這樣子的表現 很難有機關想要留著用
身障的優勢畢竟還是有法定進用比例的保障
Eartha avatarEartha2014-11-30
大開眼界 XD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4-12-02
照原po的邏輯 哪一條規定我們要加班?
Megan avatarMegan2014-12-03
可以這麼了解你朋友的情形又這麼奮慨 真是超級好朋友呀
(笑)